(黃金海岸 餘暉) |
所謂「公告地價」是指,由官方政府公告出各轄區土地的價格,做為民眾申報地價的參考之用;至於「公告土地現值」則是指,官方政府根據一年來,調查轄區內土地交易的動態、計算出各區段的價格,做為土地移轉交易時的價格依據。
由此可知,公告地價和公告土地現值相同的地方,在於:
- 兩者都是由地方(包括直轄市、各縣市)政府,附設的地價評議委員會所評定出來的。
- 兩者都是用來申報、課稅的依據。
然而,公告地價和公告土地現值相同的地方也只有上述這幾點,其實二者相差很大,至少就有以下4點:
- 公告地價每3年公布一次,公告土地現值則是每年就公布一次。
- 公告地價的數字目前大約只占土地市價的20%而已(例如市價每坪100萬元,公告地價可能只有20萬元/坪),公告土地現值則是大約占土地市價的88%左右(例如市價每坪100萬元,公告土地現值大約是88萬元/坪)
- 公告地價的用途是申報地價之用,公告土地現值的用途則是土地產權移轉、設定典權、徵收、補償土地價格之用。
- 公告地價的計算稅目是地價稅、以及地租費用,公告土地現值則是計算土地增值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時的依據。
從上面的差異點可以看出,公告地價和公告土地現值的差別真的很大,但是這兩者卻是有某種程度的關聯性。這是因為主管全國土地業務的內政部曾經發函給各地方政府,要求「公告地價的漲幅,不應小於過去三年公告土地現值的累計漲幅」。